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东莞市嘉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国家法律和国家互联网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公司网站建设服务商,现就有关网站建设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项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网站项目开发。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资料的准备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积极协助乙方开发工作。
3、乙方应按期保质完成网站项目的开发,并负责网站在服务器端的技术实施。
4、乙方为甲方所做网站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属于甲方。
二、建设费用
网站建设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合同正式签定后,甲方支付网站建设总金额50%计_________元给乙方,网站全部制作完成并上传至网站空间,并检测成功验收后一周内支付网站建设剩余的50%尾款_________元给乙方。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网站建设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及图片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性,图片应当清晰,文字材料应为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内容、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标的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4、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网站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甲方应对违反本条规定所引起的问题及产生的影响、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6、甲方应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7、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域名服务、网站的服务器空间或需要乙方提供其他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进行约定。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网站建设工作。
2、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相关开发费用;
3、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免费为甲方人员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
4、乙方将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络、协调;
5、乙方在网页设计及内容制作完毕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
6、网页修改完成后经甲方审验合格后,由乙方负责上传至网络服务器,并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和访问。乙方须通过必要的技术手段保证网站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和稳定性。
五、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与乙方相互配合,在网站开发与实施过程中,保证有甲方专人负责甲、乙双方的协调工作。
2、甲方有责任提供相关的网站开发所涉及的文件、材料。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乙方款项。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期保质完成网站项目的开发,并负责网站在服务器端的技术实施。
2、乙方保证按合同期限完成网站开发工作。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与《网站建设方案书》相同的服务。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用作网站制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4、网站开发完成,乙方提供网站应用程序给甲方;乙方对网站进行终身免费维护(只限网站程序),并做相关的使用指导。
七、开发周期
1、网站开发日期:自签约付款到账之日开始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网站的开发工作。
2、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或甲方未能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等原因,由双方协商,工期可适当延长。
八、验收
乙方在网页设计及内容制作完毕时通知甲方确认,甲方确认上线后,视为确认验收。
九、质量及保证
1、乙方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网站开发。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软件开发所涉及的源文件、数据、相关口令等。
3、网站投入运行后,乙方负责终身技术维护服务,保证网站程序正常运行;
4、功能性维护是免费的技术支持,只限网站的现有程序的正常运营,如需另外开发扩展性的功能,费用由双放协商另行商定。
5、开发过程中,甲乙方双方密切合作,共同解决开发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 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十一、保密条款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十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欲对合同期限、项目内容、工作进度、费用等合同内容或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的,应与对方协商一致并签定补充协议进行确定。否则,视为未作变更或补充,双方仍应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在签订之日起三日通知乙方。否则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如届时甲方有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未支付的,甲方还应于合同解除后的三日内将应付费用支付给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给乙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据实赔偿。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并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4、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5、无论因何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或终止,对于甲方已确认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费用,乙方均不予退还(如甲方未支付的,还应支付)。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外。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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